富民侯
爵名,汉武帝封丞相为富民侯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上》:“武帝末年,悔征伐之事,乃封丞相为富民侯。下诏曰:方今之务,在于力农。”
爵名,汉武帝封丞相为富民侯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上》:“武帝末年,悔征伐之事,乃封丞相为富民侯。下诏曰:方今之务,在于力农。”
官署名。佛教事务之机构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始设于各府,掌钤束一府之僧人。设都纲、副都纲为正、副长官。清沿明制未改。掌管僧众佛事的机关,唐代和明在各府置此机构。清沿其制。见《明会典·僧录司》、《明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野庐氏下士六人,掌通达道路交通及其禁令。北周仿《周礼》之制置野庐中士,正二命;野庐下士,正一命。属秋官府宾部中大夫。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置。设监察御史七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工部,文思院,都知等监,兵仗、鞍辔、抽分竹木各局,僧、道录司,在京府军等五
官名。北齐置。属太子门下坊斋帅局,员二人。负责东宫侍卫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殿试合格礼部正奏名举人,分为五甲,以黄纸写榜,称为黄甲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属北面官。亦称“北王府”、“北大王府”,分掌部族军民之政。天赞元年(922), 太祖阿保机以迭剌部强大难制, 析其为五院、六院二部,各设夷离堇统之,太宗会同元年 (938),改二院夷离
官名。南朝宋置,《宋书·殷琰传》记“临海王子顼为冠军将军、吴兴太守,以琰为录事参军,行郡事。”
官署名。清朝设于陪都盛京地方之府属建制。顺治十四年(1657)改辽阳府置。设兼管府事大臣一人、府尹一人、府丞一人,所属治中、围场通判、库大使、经历、司狱、巡检兼司狱、府学教授各一人,书吏十九人。另有海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主管苑囿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内史杂》: “苑啬夫不存,县为置守,如厩律。”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置,选五官正以上业优资深者充任,位在太史局令、正之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