宦官名。东汉王国置,掌宫中婢使。秩比四百石。官名,汉诸王国置此官,掌宫中婢使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指狱史,掌狱法。《汉书·丙吉传》:“丙吉字少卿,鲁国人也。治律令,为鲁狱史。”“吉本起狱法小吏,后学诗、礼,皆通大义。”由此可知,“狱法小吏”,即指狱史。
俗称“老公”“太监”。《周礼·天官·冢宰》:“奄十人。”注:“奄,精气闭藏者,今谓之宦人。”“奄人”,也写作“阉人”,即阉割之人,《后汉书·宦者列传》:“中兴之初,宦官悉用阉人,不复杂调它士。”
官员服制。唐朝官员章服皆依散官品秩而定,四品、五品服绯,佩银鱼袋。唐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定制,都督、刺史散官未及五品者,并听著绯佩银鱼,离任则停,谓之借绯。宋朝沿此制。唐制,官员阶官未至五品而
官名。元、明、清三朝理问所副长官。佐长官理问掌勘核刑名案件。元朝各所设二人,从五品。明朝每所置一人,初为正五品,后改从七品。清初沿明制,每所设一人,从七品。康熙三十八年(1699)裁。
大学职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大学设训导长一人,秉承校长旨令,主持全校训导事宜。
南京临时政府中央最高审判机关。按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一月二日《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》的规定,“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,有设立临时中央审判所之权。”司法部拟就《职官令草案》中作“临时中央
官名。成帝河平元年(前28)更名西织为织室,置丞,为织室令副贰,属少府,主作郊庙文绣之服。东汉因之,名义上属少府。官名,汉置,为织室令之副,佐令掌织染皇室所用丝帛及做郊庙文绣衣服。西汉设令丞,东汉省令
官署名。元朝设于世祖至元十九年(1282),隶詹事院。秩从五品。二十年,升正五品。三十一年,改掌谒司。
官名。简称祠祭司员外郎。明清礼部祠祭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祠部员外郎设,一人,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七年(1650)增设满洲员外郎。后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