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卫军
皇帝的护卫军。辽始制,由北面御帐官中的宿卫司统领。元代宿卫军为皇帝的禁军,成吉思汗时,以木华黎、赤老温、博尔忽、博尔术为四怯薛,领四怯薜事分番宿卫,世祖时,又设五卫,始有侍卫亲军之称,设都指挥使以领之。其后侍卫亲军续有增设,诸侍卫亲军分屯京畿,接受调发,担任征戍和其他警卫、仪仗等任务。大朝会时充任围宿军,大祭祀时充任仪仗军,皇帝出行时充任扈从军,守护皇帝帑藏名为看守军,担任巡夜任务时称为巡逻军,担任漕运弹压者称为镇遏军。
皇帝的护卫军。辽始制,由北面御帐官中的宿卫司统领。元代宿卫军为皇帝的禁军,成吉思汗时,以木华黎、赤老温、博尔忽、博尔术为四怯薛,领四怯薜事分番宿卫,世祖时,又设五卫,始有侍卫亲军之称,设都指挥使以领之。其后侍卫亲军续有增设,诸侍卫亲军分屯京畿,接受调发,担任征戍和其他警卫、仪仗等任务。大朝会时充任围宿军,大祭祀时充任仪仗军,皇帝出行时充任扈从军,守护皇帝帑藏名为看守军,担任巡夜任务时称为巡逻军,担任漕运弹压者称为镇遏军。
官名。东汉初为屯骑校尉改称,掌北军宿卫兵,建武十五年(后39)复旧。东汉末复置,董卓曾表曹操任此职,操未就任。官名,汉置,为八校尉之一,原称屯骑校尉,东汉初改称骁骑校尉,建武十五年复称屯骑校尉。
官名。司天监的佐官,协助监、少监助理监务。见“司天监”。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湖广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四科
参见“都水参军”。
宋朝堂名。真宗大中祥符八年(1015)建,为为皇子赵祯(即后继位的仁宗)就学之所。赵祯立为皇太子后,曾于此听政。仁宗宝元二年(1039),置编修官编排书籍,以教授内臣。哲宗初,用为讲筵之所。徽宗时,重
官称。北魏指由刺史兼任本州都督,管理军务。《魏书·杨播传》:“永安(528—530)初,诏除(杨)津本将军、荆州刺史,加散骑常侍、当州都督。”
汉朝官制术语。凡官吏治绩最优者即称尤异,多升迁更高级职务。如昭帝时赵广汉为阳翟令,以治行尤异,遂迁京辅都尉,守京兆尹。汉朝考察官吏的科目之一。“尤异”指在考察中被推举为政绩最好的官,此类官多被提职。《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教民众耕稼农作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司稼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四人,徒四十人”,“掌巡邦野之稼而辨穜稑之种,周知其名,与其所宜地,以为法而悬于邑闾,巡
官名。北齐置。总管设在晋阳的并州尚书省事务。《北齐书·高祖十一王传》: “自孝昭、武成时,车驾还邺,常令(高)湝镇晋阳,总并省事,历司徒、太尉、并省录尚书事。”其职掌与“录尚书事”略同。
即“西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