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相府
官署名。辽代设置,属北面官。分为北宰相府与南宰相府两个机构,掌佐理军国大政,地位在北枢密院之下。北宰相府设北府左宰相、北府右宰相、总知军国事、知国事等官,为皇族四帐世袭的官职;南宰相府设南府左宰相、南府右宰相、总知军国事、知国事等官,为国舅五帐世袭的官职。
官署名。辽代设置,属北面官。分为北宰相府与南宰相府两个机构,掌佐理军国大政,地位在北枢密院之下。北宰相府设北府左宰相、北府右宰相、总知军国事、知国事等官,为皇族四帐世袭的官职;南宰相府设南府左宰相、南府右宰相、总知军国事、知国事等官,为国舅五帐世袭的官职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 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,拟电威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拟武猛将军等号。
① 官署名。(1) 春秋战国楚置。负责收藏珍宝货贿,征收工商赋税,督造王室器皿等事。(2) 汉朝指丞相、御史府。《汉书·杜周传》:“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余章。”颜师古注:“大府,丞相、御史之职也
官署名。明清大理寺所属机构,分掌狱讼复审工作。参见“大理寺左寺”。
官名。又名“署司幄”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北鞍库之属官。协掌帐房处事。初名“委署帐房头目”,额设三人。乾隆三年 (1738)定为八品职衔。二十四年改是称。三十六年定为六品职衔,食七品俸。
秦汉公文习惯用语。有两种: 一为上计吏所偕之物,如地方产品、地图之类; 一为随上计吏同赴京师之人,多指郡国选举的文学、儒生等,得享受所经郡县传舍的衣食住行方面的照顾。晋朝沿用此制。1、汉朝郡国每年由‘
官名。元至元五年(公元1268年)设大都、上都太仓各一,掌内府支持米豆,及酒材米麹药物。设官三员,俱受“制国用司”札支付。十二年(公元1275年)改立提举太仓,设官三员,隶宣徽院。二十五年(公元128
官名。明朝宦官中置,为皇帝身边各种侍奉的宦官。尊卑不等,其中乾清宫管事,负责督理御用诸事; 打卯牌子,掌随朝捧剑。均位居司礼、东厂、提督、守备太监之次。御前牌子、媛殿、管柜子、赞礼、答应长随,当差听事
官名。辽代设此官,为护军司长官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二·护军司》。武官名。辽置,属“护军司”。
官名。南诏官,乡兵罗苴子百人之长。
官名。西汉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改甘泉居室令置,有五丞。隶少府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,东汉省,为少府属官,掌昆台狱之政令,有五丞。昆台,原名甘泉居室,武帝太初元年改称昆台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