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杀务
见“供庖务”。
见“供庖务”。
指州刺史。《后汉书·史弼传》: “州司不敢弹纠,傅相不能匡辅。”
见“同文馆”②。
官名。北魏道武帝皇始元年(396)置,尚书省南部曹长官。初员一人,后以南方州郡数量最多,权重政繁,故设员二人或二人以上。崔逞曾以此职录尚书三十六曹事。除管理南方州郡事务外,还统兵南进。多由本部属官迁任
官名。“同军尉”。春秋时晋国置。负责管理军队中驾车的御官及训练士卒车乘。大夫爵。《大戴礼记·卫将军文子》:“(羊舌大夫) 其为公车尉也信。”参见“军尉”。
官名。 北齐置, 见“定州䌷绫局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司州,设令、丞。
凡经政治会议议决任命的官吏,为政务官。如民国国民政府主席、委员、各院院长、副院长及特任特派的官吏皆是。官类名。国民党政府规定,凡须经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议决任命的官员,称为政务官,如国民政府主席及委员,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膳房副长官。初置茶饭处,设有副总领。乾隆十五年(1750),改饭房为外膳房。二十四年,改副总领为尚茶副、尚膳副各一人,正五品。分别协助尚茶正、尚膳正管理茶房、膳房事。又,清朝
官署名。清光绪二十七年(公元1901年)置,属外务部。掌界务、防务、传教、游历、保奖、恤赏、禁令、警务、词讼等事务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、额外行走各六人。
官名通称。三国魏于尚书、符节诸台,长安、谯、许都、邺、洛阳五都各置侍御史,通称为三台、五都御史。员额各一人,秩第七品。见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