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课提举司
见“税课提举司”。
见“税课提举司”。
官名。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,掌巡辑牢狱等事。参看“伯克”条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隶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,掌必呈(又译必赤里,今青海贵德)吐蕃部族。设达鲁花赤二员,万户四员。
官名。唐肃宗乾元元年(758)由太史丞改名,置二员,升为正四品上,为司天监副贰。北宋前期为四品寄禄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司天监为太史局,遂废。官名。司天监的副职。见“司天监”。
官名合称。汉朝洛阳置东西南北四部尉,由孝廉中选任,掌洛阳城郊的治安。见《汉官旧仪》。
官名。清朝宗人府之职官。掌核校本府汉文册籍事。顺治九年(1652)设,一人,以汉人充任。正三品。官名。清置,属宗人府。员额一人,由汉人充任,掌本府汉文之事。
(1)宋称解试为秋试。宋制,每三年举行一次的解试,定在省试前一年的八月十五日开科,因称解试为秋试。(2)明清时乡试亦每隔三年在八月份举行,亦有秋试之称。参见“乡试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各省监狱、警察、习艺所罪犯名册、衣粮费用,编纂牢狱规则、统计书表事项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。掌各省监狱、警察、
官名统称。即宋朝神祠官。真宗时始置。在京宫观,以宰相、执政充使,丞、郎、学士以上充副使,两省五品以上为判官,内侍及诸司使副为都监。又有提举、提点、管勾、勾当、主管等名目。皆食其禄,为佚老优贤之职。神宗
官名。金置,属祗应司,见该条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十八年(213)曹操为魏公后置,员二人,辅佐秘书令典尚书奏事,职权甚重。魏文帝黄初(220—226)初,分秘书立中书,以秘书左丞刘放为中书监,秘书右丞孙资为中书令。而秘书长官改称秘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