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抚副使
官名。北宋仁宗庆历二年(1042)始置,以韩林学士丁度充任,协助宣抚使宣抚河东路。八年,又以安抚使明镐充任,宣抚河北路。徽宗宣和(1119—1125)末,以伐燕,命少保蔡攸充任。南宋初,宣抚司多置为副长官,亦有不置使而仅置副使者。元朝亦置,为宣抚司属官,在使、同知之下,员二人。明朝沿置为土官,员一人,从五品。
官名。见“宣抚使司”。
官名。北宋仁宗庆历二年(1042)始置,以韩林学士丁度充任,协助宣抚使宣抚河东路。八年,又以安抚使明镐充任,宣抚河北路。徽宗宣和(1119—1125)末,以伐燕,命少保蔡攸充任。南宋初,宣抚司多置为副长官,亦有不置使而仅置副使者。元朝亦置,为宣抚司属官,在使、同知之下,员二人。明朝沿置为土官,员一人,从五品。
官名。见“宣抚使司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流外三品勋位。
官署名。清朝特设办理钱粮核销之专门机构。雍正元年 (1723),为革除各省钱粮奏销中之积弊而设,掌各地钱粮奏销事。置满、汉郎中各二人,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各三人,笔帖式十人。然成立之后,各处奏销之事仍有
官署名。即尚书省兵部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兵部。掌兵器之官。西周设置,《散盘》说:“戎微父……散有十夫”(《三代》一七·二○·三——二二·二)。《说文》说:“戎,兵也。”
官名。即龙厩令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非常制,有征伐则设。置都押官、副押官等职。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行军官,设都押官、副押官以掌理行军事务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仆寺左牝署,设都尉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东市署次官,佐东市署令掌邺城东市的事务。
民国时,行政机关辅助办理事务的人员,称助理员。
官名。见“司卫寺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。显庆二年(公元657年)诏举,韩思彦及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