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录司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朝审录囚,复核大理院各裁判厅、局并直隶察哈尔左翼、两广、云、贵刑事民事各案件。置郎中四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掌朝审录囚、复核大理院、各裁判厅、局及直隶、察哈尔左翼、两广、云贵的刑事民事各案件。设官有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司内分设直隶、京畿、广东、广西、云贵五科,分掌本司所管辖的刑事、民事案件。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朝审录囚,复核大理院各裁判厅、局并直隶察哈尔左翼、两广、云、贵刑事民事各案件。置郎中四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掌朝审录囚、复核大理院、各裁判厅、局及直隶、察哈尔左翼、两广、云贵的刑事民事各案件。设官有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司内分设直隶、京畿、广东、广西、云贵五科,分掌本司所管辖的刑事、民事案件。
指君王宠信之小臣。《礼记·檩弓下》:“调也君之亵臣也。”郑玄注: “亵,嬖臣也”。
官署名。汉朝郡府职事机构,指贼曹、决曹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: “传召茂陵令诣后曹,当以职事对。”颜师古注引如淳曰: “贼曹、决曹皆后曹。”官署名,即贼曹、决曹。《汉书·萧育传》:“后为茂陵令,会课,育
官名。宋朝枢密院编修司置,掌编修《经武要略》、删定诸房例册。正八品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一省的最高行政机关。依照国民政府建国大纲及中央法令综理全省政务。由国民政府选任委员七至九人,并制定主席一人,组织省政府委员会,行使职权。设秘书处及民政、财政、建设、教育等厅。后改主席
官名。①魏晋南北朝与“仓部郎”互称,为尚书省仓部曹长官。唐朝置为户部仓部司长官,从五品上。高宗、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庾大夫、司储郎中,旋各复旧。开元(713—741)以后以他官为出纳使,渐夺其权。五代
官名。十六国前秦置,地位尊崇。《晋书·符生载记》: “以吕婆楼为侍中、左大将军。”参见“大将军”、“右大将军”。杂号将军名,凡将军皆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任光传》:“(世祖)拜光为左大将军,封武成侯。”
官名。北魏明元帝泰常七年(422)进攻南朝宋时置,以公孙表为之。以后主要统率江南籍士兵。《魏书·毛修之传》: “神䴥(428—431)中, 以修之领吴兵讨蠕蠕大檀,以功拜吴兵将军,领步兵
官名。即太子右内率府副率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右内率府副率。
官名。金置,为防御州与刺史州的属官,秩均为从九品,掌军事及巡捕盗贼。其下有司吏、公使。
见“上计掾”。官名,汉置,为“上计掾史”的省称。详见《计吏》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