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四班,拟轻车将军等号; 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拟轻车将军等号。
官名。金置,为防御州与刺史州的属官,秩均为从九品,掌军事及巡捕盗贼。其下有司吏、公使。
军营官署名。明永乐二十二年(1424)于京营五军营、神机营下分置。各设管哨官,称坐营。以勋臣充任,掌管左、右两哨军马,平日驻训,战时从征。
官名。汉置,为太子侍从。西汉属太子太傅、少傅。东汉属太子少傅,秩六百石,员五人,职如侍中。三国魏沿置。掌侍从、奏事、谏议等。蜀、吴亦置。晋减为四人,与中舍人共掌文翰。南朝宋同,品第五,秩六百石,属官有
即“麟趾殿学士”。
官署名。简称布政使司。明清设于各直省之地方政府机构。掌一省之政令及财赋之事。明洪武九年(1376),改行中书省置。宣德三年(1428)定制,除两京外,有浙江、江西、福建、广西、四川、山东、广东、河南、
官名。掌以茅草等植物编织器具。一说为殷朝官名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天子之六工,曰土工、金工、石工、木工、兽工、草工。”郑玄注:“此亦殷时制也”,“盖谓作萑苇之器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都虞司之主官。额设二人,掌司事。
官名。清入关前置。太宗崇德三年(1638),于六部、理藩院等机构设,员额不等。顺治元年(1644)改为员外郎。唯宗人府于雍正二年(1724)复改员外郎置。参见“宗人府副理事官”。官名。清太宗崇德三年(
官名。战国置。军队中的先锋官。《古玺汇编》第四六号: “阳州左、右先司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