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即西域副校尉 省称副尉,西汉宣帝地节二年(前68)初置,属西域都护,秩比二千石,助西域都护卫护西域。东汉沿置。官名,汉置,位低于将军,与都尉官俸相同的武官,掌屯兵,主征伐。副校尉官级官俸略低于校
太平天国县以下地方官之统称。如伍长、两司马、卒长等。简称乡官。参见“乡官”。
官名。即“浙江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。参见“行在六部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三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清朝印信之一种。使用者多属低级机构或官员。如管理御园、礼部铸印局大使、各州县儒学、各省守备、各省驻防旗营佐领、盛京户部六品管庄、库大使、县丞、主簿、吏目、盐课所、批验所等用之。铜质直纽,尺寸、文体有所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,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,属清河监。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诸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改八品。
吏名。宋朝置,属大理寺右治狱。
即“左民都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