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汉置,为郡佐吏,掌侍从和向朝廷送郡的报告材料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杜琼传》:“古者名官职不言曹,始自汉以来,名官尽言曹,吏言属曹,卒言侍曹。”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法律编查会与修订法律馆,主管内部事务。
官名,俸六百石,掌公主家钱财库藏。见《汉官》或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宗正》“诸公主……”注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三年(198),段煨以讨孝催功,拜此职。三国魏、蜀、吴沿置。为出镇南方地区的军事长官,或作为刺史等地方官员兼理军务的加官。魏、晋以后,与安东、安西、安北将军合称四安将军。魏、晋、南朝
官署名。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,北洋政府于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八月十四日对德、奥宣战,并着手召募和派遣大批华工赴欧,九月间成立侨工事务局,掌理侨工的召募和保护事项,设局长一人,委员六人,由国务总理在
清代的地主武装,与保甲相辅而行,由各地士绅自行发起,征集壮丁,编制成团,用兵法训练,用以保护地主阶级的利益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天王府置,属朝内典官。员额三十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参见“典炮”。
忠于职责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年》: “守道不如守官。”
即“治书持御史”。唐朝人避高宗李治名讳改。官名,也省称持书或持书平,又名治书侍御史,掌评全国疑案。《通典·职官·御史台》:“御史中丞,旧持书侍御史也。”《晋书·职官志》:“汉宣帝幸宣室,斋居而决事,令
官名。明朝王府仪卫司长官。详见“仪卫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