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古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宗学

宗学

学校名。专为宗室子弟而置。汉平帝置宗师,掌教训宗室子弟。唐初,于秘书外省别置小学,令宗室子孙就读。宋神宗元丰六年(1083)始称宗室小学。检八至十四岁宗室子弟入学。徽宗崇宁元年(1102),诸王宫设大、小二学,置教授。四年,改博士。南宋高宗绍兴四年(1134)复置诸王宫大、小学教授。凡有籍宗室子弟三年试补一次。明制: 凡宗室子弟年未满二十者,均入学。万历(1573—1620)后改十岁以上皆入学。衣冠同于生员,每年由提学官考试,以王府长史、纪善、伴读、教授学行优者为师。后令与生员同赴乡试,并有经乡试、会试得官者。清制: 八旗各设宗学,始于顺治十年(1653)。选满洲生员为师,凡未封宗室子弟,十岁以上者俱入学习满文。雍正二年(1724),改设左、右翼满、汉学各一。王、公、将军及闲散宗室子弟十八岁以下入学分司满、汉文,兼骑射。以王、公一人总其事,并设总管、副管、满教习、汉教习等员掌教学事。乾隆十一年(1746)定学额,左翼七十,右翼六十。两翼学生可与天下贡士同殿试,赐进士甲第,用翰林部属等官。


官学名。(1)北宋元丰六年(公元1083年)由宗室令铄建议设立,既而中辍,建中靖国元年(公元1101年)复置。崇宁初,立月书、季考之法,宗室子弟十岁以上入小学,二十岁以上入大学,小学生近一千人,分十斋。置大、小学教授,由宗正寺兼领。靖康之乱,宗学废。南宋绍兴十四年(公元1144年)重建宗学于临安,招收大、小学生一百人,诸王子弟才得以入学。置大、小学教授各一人。嘉定九年(公元1216年)改教授为博士,又置宗学谕一人,并隶宗正寺。宗学博士在太常博士之下,谕在国子正之上。(2) 明代在北京与南京分别设立,入学的学生限于亲王的世子、长子、众子及十岁以上的宗室子弟。学习期限为五年,如考试成绩优异,经批准可以提前离校,并享受本人所属等级的俸禄。最初规定每年由提举考试。后来一律由科举考试才给予出身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化分矿质局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各省劝业道或矿政总局附设机构。宣统二年 (1910) 始设。掌化验本省矿质成分,分辨优劣。置局长一人,由劝业道或矿务总局总办兼充。经理一人,技师一或二人,以谙矿学者充任。另置书记等。

  • 镇抚所

    官署名。元代左右前后中卫,诸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和部分万户府皆置镇抚所,其官为镇抚,掌安抚镇压。见《元史·百官二》。官署名。元代右、中、左、前、后五卫及武卫,隆镇,右、左都卫等均置镇抚所,其主官为镇抚,掌

  • ① 选官方式之一。相传起源于上古禅让之时。《尚书·舜典》:“虞舜侧微,尧闻之聪明,将使嗣位,历试诸难。”孔颖达疏: 试,“试以治民之难事”。后世用为选官之法。《诗经·小雅·大东》:“私人之子,百僚是试

  • 大同侍卫

    即“大同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
  • 试用

    官员在正式任命前先试用,看能否胜任此职,叫“试用”。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:“朔上书陈农战强国之计,因自讼独不得大官,欲求试用。”《三国志·蜀书·诸葛亮传·出师表》:“将军何宠,性行淑均,晓畅军事,试用于

  • 委署参领

    官名。清朝八旗组织中中层编制单位甲喇之副长官,即参领之副职。康熙三十四年(1695),以每甲喇只设参领一人不敷用而增设。协助参领处理旗务。雍正元年 (1723) 改为副参领,遂成定制。

  • 差委

    ①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任用官员方法之一。由皇帝钦派称差,由各衙门堂官及各省督抚等所派称委。凡学政等限年期满更换之差,均请旨简派,各衙门所属无额缺官员,均由本堂官派委。② “差委侍卫章京”之简称。

  • 负侯

    官名。周朝诸侯行大射礼时的执事小吏。《仪礼·大射》: “司马师命负侯者,执旌以负侯。”

  • 武足安边科

    科举制科之一。唐宋设置,属武类科目。唐于开元十五年(公元727年)诏举, 郑防等二人及第。宋于真宗时诏举。

  • 秘书中允

    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。秘书监官员。所掌不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