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官等为十一等,领导乡官办理全县政务,其权力较清州县官为重。
官名。北齐文宣帝天保(550—559)中置,为领军府长官,总掌禁卫诸军,在领军将军之上。权势极重,二品,位次尚书令。参见“领军府”。
即“西北路招讨使司”。
官名。清末典礼院长官。宣统三年 (1911) 设。一人,特简。总理本院事务,监督所属官员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职掌不详。
官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,员额二人,秩从六品。掌太后宫传达之事。
见“玉牒所”。
①春秋战国列国大夫、士对别国君主的自称。《仪礼·士相见礼》: “凡自称于君”,“他国之人,则曰外臣”。《左传·成公三年》: “以赐君之外臣首。”② 汉朝对有朝请贡纳关系的周边少数民族国家的称呼。《汉书
官署名。明、清五城兵马司之一。凡京城内外,划境为五,其中间地域属该司,掌巡捕盗贼、疏理街道及囚犯、火禁之事。明朝设指挥一人,正六品,副指挥四人,正七品,吏目一人; 清治置,改副指挥只设一人,俱汉员。
武官名。汉置,为将军所属司马之一,掌领营兵。《汉书·谷永传》记车骑将军音请谷永补营军司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