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司
国子学官通称。《陈书·袁宪传》: “时生徒对策,多行贿赂,文豪请具束修,(袁)君正曰: ‘我岂能用钱为儿买第耶? ’学司衔之。及宪试,争起剧难。”
国子学官通称。《陈书·袁宪传》: “时生徒对策,多行贿赂,文豪请具束修,(袁)君正曰: ‘我岂能用钱为儿买第耶? ’学司衔之。及宪试,争起剧难。”
官名。北齐度支尚书所属有库部曹,“掌凡是戎仗器用所须事”,以郎中一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官名,西汉属将作大匠,掌供宫殿修造等使用之材木。官名,汉置,属将作大匠,为主章长之副,佐长掌管大木材。参看“主章长”条。
即“博尔赤”。
见“翰林医官院”。
官名。秦、汉为太子率更令副贰,秩四百石。两晋南北朝沿置。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九品,梁流外七班。北齐置为太子率更寺次官,九品。隋、唐沿置,隋从八品,唐从七品上。辽唯存其名。官名。为令之副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征收用作染料的草类植物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掌染草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二人,徒八人”,“掌以春秋敛染草之物,以权量受之,以待时而颁之”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设置,见“军法司”。
官名。宋朝置于东、西上閤门,为閤门宣赞舍人之佐,与舍人同为阁职。元朝于各省、路、州、县分置,为供差遣之衙役。后亦指官府衙役及大户仆从头目。① 官名。宋朝内侍省、入内内侍省有祗候小内品、祗候内品、祗候高
官署名。东晋末刘裕丞相府分贼曹而置,掌盗贼刑狱,后成为公府、将军府属曹,长官为参军。南朝沿置。北魏公府、诸州府,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府、诸州府亦置,长官为参军事。常简称为“刑狱”。参见“贼曹”。
官名。女官二十四典之一,隶尚功,副司彩掌内宫用绵彩、缣帛、丝枲,有赐用则每十日一记录。隋炀帝始置,二员,从七品。唐朝沿置,正七品。宋朝为尚书内省女官,隶司彩,正七品。金同唐制。明洪武二十七年(139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