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制,凡在朝廷任职之官均称京官,其中不是每日朝参者称为未常参官。宋制则称常参官为朝官,未常参官为京官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改北平为北京,置北京行部,设尚书二人,品秩同六部尚书,职掌则同于布政使、按察使。十八年迁都后革。洪熙元年(1425)复置,宣德三年(1428)再罢。
官名合称,就字面看是曹史和曹书佐之合称,实是指曹掾、曹史、曹书佐。《汉书·朱博传》:“乃召见诸曹史书佐及县大吏,选视其可用者,出教置之。”
官名。元置,为西窑场的主官。见“大都四窑场提领”。
官署名。清制上三旗所属各庄的粮税征收和赏罚优恤之事,初由三旗各佐领管理、康熙三年(公元1664年)设员外郎六人专管,十六年(公元1677年)隶会计司,雍正元年(公元1723年)独立,初名“管理三旗纳银
指太子或太子之位。《旧唐书·高宗纪下》:“大帝往在藩储,见称长者,暨升旒扆,顿异明爽。”
官名。 战国齐、 燕等国置。 掌量器制作。 参见曹锦炎《释战国陶文中的‘’》 (《考古》一九八四年第一期)
实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实业部为试验工业原料,改良制造方法,鉴定工业制品,设立中央工业试验所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公布的《中央工业试验所组织条例》规定,所内分设两组: 化学组,掌关于工业
官名。《考工记》说:“矢人为矢。”北周于冬官府司木中大夫之下置箭工中士,正二命;箭工下士,正一命。掌箭的制造。
武官名。清置,属前锋营,掌分辖营众。见“前锋营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