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铸印和打造金银器饰。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官署名。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始设于各县,掌钤束一县之僧人。长官为僧会。清沿明制未改。唐、明、清在县设立的掌管僧众佛事的机关。《清史稿·职官三》:“府僧纲司都纲、副都纲,州僧正司
清朝地方士绅对巡抚、布政使、按察使,以及道台、知府的尊称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由国民政府就省政府委员中指定一人为之,掌召集省政府委员会会议,并为会议主席,代表省政府执行省政府委员会的决议案,监督全省行政机关职务的执行及处理省政府日常及紧急事务。省军管区司令
文书名。历代皇帝遇有庆典,或朝廷遇有武功等喜庆之事,臣下均上书颂表,是为贺表。《南史·垣崇祖传》:“高帝即位,方镇皆有贺表。”历代所上贺表情形各有不同,如宋朝之制,诸路有大庆瑞,宰相及文武群臣则上表称
即“主译者”。
官制用语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0) 将所录取的进士分为三等,分称第一、二、三甲,此年第一甲取二十八人,第二甲取一百五十七人,第三甲取五十四人,三甲人数反少于二甲。太宗端拱元年(988) 、二年取
司天散官名。金、元皆置。金为二十五阶之第十七阶,秩从七品下。元十四阶之第八阶,秩从六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司天翰林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七品下,称候仪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北洋政府时期学绩试验中省试录取者的称号。见“省试(2)”。
1、官名,汉朝郡县属官,位在议曹掾下,掌参与谋议。多以境内名士任之,无固定人数,也无固定职事。2、议曹从事史的简称。《陈书·儒林传·顾越》:“扬州议曹史兼太子左率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