威烈总管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威烈总管,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威烈总管,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县门下吏名。北齐京县主记与记室并置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参见“县主记掾”。
官名。金设此官,掌九谷廪藏、出纳之事。从六品,副使从七品。属太府监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太府监·太仓使》。
参见“署缺”。
即“删定郎”。
官名。宋朝三司、户部、御史台、刑部、大理寺及诸路提点刑狱司皆设,负责提供检详各种条法。官名。宋代在刑部、大理寺、御史台、户部、三司、诸路提点刑狱司设置,掌检详法律,以确定刑罚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县警察公所,民国初沿置,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9年)一月八日公布《划一现行地方警察厅组织令》,规定已办巡警的各县设置警察事务所,由县知事监督指挥。次年八月公布《县警察所官制》后,
官名。明设此官,为京卫指挥使司长官,掌护卫宫禁等。司设指挥使一人,正三品;指挥同知二人,从三品;指挥佥事四人,正四品;镇抚司镇抚二人,从五品。其属有经历,从七品;知事,正八品;吏目,从九品;仓大使、副
“走马承受公事”简称。官名。宋置,诸路各一员,属经略安抚总管司,无事一年一入奏,有边警,则及时驰驿上奏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经略安抚司·走马承受》。
宣抚判官简称。
官名。东汉少府及大长秋皆置。少府所属由中黄门冗从仆射主之,大长秋所属由中宫黄门冗从仆射主之。居则宿卫,值守门户,出则骑从,夹乘舆车。皆由宦官充任。官名,汉置。东汉少府和大长秋皆置。少府所属的中黄门冗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