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宋朝宣抚司属官,掌赞使务,不常设。神宗熙宁(1068—1077)中,以直舍人院吕大防充任,为宣抚司上佐。南宋沿置。高宗绍兴十年(1140),杨沂中以太尉为淮北宣抚副使,刘琦以节度使为判官,礼抗权
官名。辽置,见“北护卫府”。
军事单位。明朝专为屯垦而置。多置于北部边境。设正千户、副千户、镇抚、百户等官与一般千户所同,往往不隶卫,而直属都司或行都司。军事机关名。元代左卫、中卫、右卫、前卫、后卫、武卫新军都指挥使司等下属机构有
官名。 西周置。掌水利工程。《微䜌鼎铭》:“令微䜌司九陂。 ”官名。西周设置,《微鼎》记周王“令微九陂”(《
官名,也称巡长,为警察(巡长)之长官,掌管治安。民国时有此官。警官名。国民党政府改清末至北洋政府时期的巡长为警长。警长可以充任派出所的主任或佐任,率领警士执行各种勤务。与巡官、警士合称“巡官、长、警”
官名。清末各级审判厅之审判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后设大理院等各级审判机构。始置。品秩自从五品至正七品不等。职掌刑民案件审理。官名。宋代于大理寺置推丞、评事,省称推事。清末于大理院及各级审判厅置推
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四方地名等。《周礼·夏官·原师》:“掌四方之地名,辨其丘陵坟衍原隰之名,物之可以封邑者。”
官署名。清朝銮仪卫所属六所之一。顺治十一年 (1654) 设。掌旗瓜、吾仗。置掌印冠军使、掌所事云麾使等官,下设班剑、戈戟二司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掌察上士属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宋朝提刑司属官,佐提刑分理具体事务。参见“提刑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