奉祀
官名。明朝置为太常寺属官。天坛,地坛,朝日坛,夕月坛,先农坛,帝王庙,祈谷殿,长陵、献陵、景陵、裕陵、茂陵、泰陵、显陵、康陵、永陵、昭陵祠祭署各置一人,从七品。掌典守神库,以时巡视而督其洒扫之事。南京太常寺亦置,天地坛,山川坛、耤田,祖陵,皇陵,孝陵,扬王坟,徐王坟各置一人,品秩与北京同。清朝沿置。天坛、地坛、朝日坛、夕月坛、先农坛各一人,仍从七品。均以汉人充任。
官名。明朝置为太常寺属官。天坛,地坛,朝日坛,夕月坛,先农坛,帝王庙,祈谷殿,长陵、献陵、景陵、裕陵、茂陵、泰陵、显陵、康陵、永陵、昭陵祠祭署各置一人,从七品。掌典守神库,以时巡视而督其洒扫之事。南京太常寺亦置,天地坛,山川坛、耤田,祖陵,皇陵,孝陵,扬王坟,徐王坟各置一人,品秩与北京同。清朝沿置。天坛、地坛、朝日坛、夕月坛、先农坛各一人,仍从七品。均以汉人充任。
宋朝下等役职名。掌检查粮仓出纳粮食质量,差下户充,或招募。与拣子合称“拣掐”。参见“拣子”。公人名。宋代州役之一,掌查验粮仓出纳粮食的质量。一般差下户充任或出于招募。与拣子合称“拣掐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平政院惩戒委员会不设委员长,以会长为主官;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江苏省行政会议规定以巡按使为会长;民国十年(公元1921年)省参事会设会长一人,由行政长官兼任。
即“博尔赤”。
宋朝观察支使与节度掌书记合称。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普通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小学堂之设立维持,教课规程,设备规则,以及地方劝学所、教育会,并学学堂与地方行政、财政有关之一切事务。置员外郎二人、主事一人。
武职土官名。清制,秩正六品,甘肃地区置九人:循化癿藏一人,平番、碾伯各二人,岷州四人;青海地区置二十三人:玉树族四人,格尔吉族三人,阿里克族、扎武族各二人,蒙果尔津族、邕希叶布族、苏鲁克族、尼牙木错族
官名。明朝士官名号之一。乃管理少数民族地区之头目,无专职品级。世袭。
官名。清朝十五善射处之职官。额设二人,位十五善射处管理大臣之下,由管理大臣于善射之官员内奏派。协助管理大臣掌习射事务。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、理事各一人;委员,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定为五人。掌审查院内审计事项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(如一镇独挡一路,则为二人),正三品,正参领充,简放。掌赞佐号令,参画机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