夺禄
即罚俸,指削减部份或全部俸禄, 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。始行于战国, 历代沿用之。唐制官员考课, 考第在中下者,每退一等,夺禄一季,即扣发三个月的俸禄。
即罚俸,指削减部份或全部俸禄, 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。始行于战国, 历代沿用之。唐制官员考课, 考第在中下者,每退一等,夺禄一季,即扣发三个月的俸禄。
官名。清末新设机构以所为名者,其长官称所长。如大理院、京师高等审判厅、京师地方审判厅下设看守所,即以所长为长官。详见“看守所所长”等条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左备身府为左骁卫,置二员,从三品,佐大将军总府事。唐朝沿置,掌宫禁宿卫。凡翊府之翊卫、外府豹骑番上者,分配之; 凡分兵守诸门,在皇城四面、宫城内外,则与左卫将军分知助
即“常阳帖城阿不笼等处万户府”。
官名。简称理刑司员外郎。清朝理藩院理刑清吏司副长官,佐郎中掌司事,设满洲二人,蒙古四人。
官名,为右校属下的小官吏。《后汉书·刘玄刘盆子列传》:“盆子与茂留军中,属右校卒史刘侠卿,主刍牧牛,号曰牛吏。”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华林署”。
官名,东汉置,为洛阳县令的佐吏,掌兵事,禁盗贼,主治安。汉制,大县尉二人,小县尉一人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县》注引《汉官》曰:“洛阳令秩千石,丞三人四百石,孝廉左尉四百石,孝廉右尉四百石。”
官署名。金朝属军器监。本名都作院,宣宗兴定二年(1218)更此名。掌修弓弩刀槊等兵器。设令、丞、直长领署内事务,秩从六品、从七品、正八品。官署名。金置,属军器监。本承宋制为都作院,兴定二年(公元121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王乘象路时护卫。《周礼·夏官》: “道右,上士二人”,“掌前道车,王出入,则持马陪乘。如齐车之仪。自车上谕命于从车。诏王之车仪。王式,则下,前马。王下,则以盖从
官署名。元文宗天历元年(1328)立大元兴规运提点所,置官五员。三年,改为都司,秩正四品,隶隆祥使司。掌营缮工程。置达鲁花赤、司令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