夹签
文书名。清朝刑部题本内之附加说明文。凡遇有死刑重案或应加重罪名之案件,而其中又有情可原或例可减等治罪者,即缮签说明,随本上报,请皇帝裁决。
文书名。清朝刑部题本内之附加说明文。凡遇有死刑重案或应加重罪名之案件,而其中又有情可原或例可减等治罪者,即缮签说明,随本上报,请皇帝裁决。
北洋政府时期违反《临时约法》的各种非法议会之一。民国十四年(公元1925年)四月二十四日,临时执政段祺瑞下令,谓“法统”已成陈迹,制宪应早实现。五月一日公布《国民代表会议筹备处条例》。依此条例制定的《
官署名。即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司。
官名。南宋置为左藏南库主管官,以侍从官充任。
官名,掌教化,导民为善。由县三老推选,不常置。三老有乡三老、县三老、郡三老、国三老。《后汉书·王景传》:“父闳,为郡三老。”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:“三老、五更皆以二千石禄养终厥身。”参看“国三老”条。乡
官名。三国魏末置,西晋沿之。为匈奴中部长官,由“中部帅”改名,一说西晋武帝太康(280—289)中改置。统六千余落,居大陵县。见《晋书·北狄传》、《刘元海载记》。参见“五部都尉”。官名。三国时,曹操把
官名。 西魏, 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典硙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秦置。掌管居于东北地区的鲜卑族事务。石越以平州刺史领此,镇龙城(今辽宁朝阳)。见《晋书·苻坚载记上》。
官名。北齐置,长秋寺中宫仆署长官,从九品上。以宦官充任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东京军巡院长官。武官名。辽置, 见“东京军巡院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水司长官,员一人,掌河渠疏浚、灌溉及舟船运输事务。下设小司水下大夫、小司水上士以佐其职,领典壅上士、掌津中士、舟工中士、典鱼中士、典彘中士等官属。北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