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刑部置,掌命官叙复之事。
即“治书侍御史”。
军中杂职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每监军六十人,官阶为职同旅帅,掌护卫监军。
官名。又作“理国政听讼大臣”。清入关前职官。设于明万历四十三年(1615),共五人,均为努尔哈赤之亲信大臣和统兵将领,又称“五大臣”。同时还设有扎木固齐十人,亦称理事十大臣,与五大臣佐理国政,厘治政刑
明朝宫中尚宫、尚仪、尚服、尚食、尚寝、尚功六局的合称。掌管侍奉皇帝和后妃日常生活之事。详分见各局。
宋朝禁止有关官员会见宾客的制度。为县令、知州、通判非假日不许出谒; 在京台谏、侍从,假日许受谒,但不许出谒; 大理寺官,受谒、出谒皆不许。
地方侨务机关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十月十六日内务部呈准公布的《福建暨南局章程》的规定,其职权是保护华侨,主办有关华侨教育、实业,发给旅行证明,调查华侨情况,推销公债等。设总理、
官名。南诏官,与爽酋、弥勤掌赋税。
汉代郡太守的别称。见《汉书·晁错传》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仆寺,设令、丞。领右龙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