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学博士下大夫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属官,员六人,掌教授太学生经义,下设太学助教上士以佐之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无此官,战国时始置博士,汉武帝时始置五经博士,西汉末不再分掌五经,而统称之为太学博士。北周春官府于乐部中大夫之下置太学博士下大夫六人,正四命,其下又有太学助教上士六人,正三命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属官,员六人,掌教授太学生经义,下设太学助教上士以佐之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无此官,战国时始置博士,汉武帝时始置五经博士,西汉末不再分掌五经,而统称之为太学博士。北周春官府于乐部中大夫之下置太学博士下大夫六人,正四命,其下又有太学助教上士六人,正三命。
官制用语。进士科举人殿试合格,进入第四甲或第五甲或第三、四、五甲,即赐此等出身,简称同出身。明清为殿试三甲获得者,一甲赐进士及第,二甲赐进士出身,三甲赐同进士出身。
官名。据《明会典》记载,明代于山东以主事与郎中、副使分掌河帑出纳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收买宫中所用诸物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从八品、正九品。下设都监四员掌支应等事,秩从九品; 司吏二人。官署名,金朝置,掌收买官中所用之物。其官有使一员,从八品;副使一员,正九品;都监四
科举制科之一。清代设置, 属于贤良忠直类。始于康熙六十一年 (公元1722年),雍正帝即位,诏直省各府州县卫各举察之,赐六品服被召用。雍正元年(公元1723年),浙江、直隶、福建、广西各荐举二人,用为
官名。北魏、东魏置。掌管京城宫殿营建事务。一说为营构都将省称。李遵自尚书度支郎迁此。见《魏书·李顺传》、《李灵传》。
官名合称,汉置,即郡邸长与郡邸丞。长为正职,丞为副职,掌诸郡在京师之邸。参看“郡邸长”、“郡邸丞”条。官名。西汉大鸿胪的属官有郡邸长及丞。郡邸,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颜师古注:“主诸郡之邸在京师者也。”
官署名。明朝南京军政衙门之一。永乐十八年(1420)迁都北京后,以原南京行在五军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,留南京之五府,加“南京”二字。洪熙元年(1425)复以南京为京师,遂去“南京”二字。正统六年(144
官名。即太子率更丞。官名,即太子率更丞,详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 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十月十五日公布的《海军总司令处条例》规定,海军总司令直属海军总长,其主要职掌为管理所属舰队、厂坞、练营、医院,派遣舰艇巡防江海,每年二次督率操演,
汉制,部刺史以六条察郡国二千石之官,岁终奏报朝廷。所察六条的内容,据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注引《汉官典职仪》为:“一条,强宗豪右,田宅逾制,以强凌弱,以众暴寡;二条,二千石不奉诏书, 遵承典制, 倍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