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子右谕德
见“太子左谕德”。
见“太子左谕德”。
爵名。“下大夫”别称。春秋晋、郑、吴等国置。《左传·昭公七年》: “罕朔奔晋。韩宣子问其位于子产”,“使为嬖大夫”。《昭公元年》。“(郑子产曰)子哲,上大夫; 汝,嬖大夫,而弗下之,不尊贵也。”官名。
又译蒲辇。女真氏族长谋克的副职,一谋克辖两蒲里衍,一蒲里衍管正军五十名。
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一、“宗室不宜典三河”,见《汉书·刘歆传》,二、“宗室子弟无得在公位”,见《后汉书·光武十王传》。
见“上计吏”官名,汉置,为“主计吏”的简称。战国时期和秦汉两朝,郡守和王国相每年要把本郡本国的人口、钱粮、赋税、垦田、盗贼、狱讼等“计划”预先送朝廷,到年终再总结汇报执行情况,这执行情况的汇报本子称“
官署名。金宣宗兴定六年 (1222)改劝农司置。职掌劝课天下农耕,兼巡视监察、采访公事。正二品。设大司农一员为长官,下设司农卿三员、司农少卿三员、知事二员。后又于各地置行司农司,各设卿、少卿,巡察各地
官名。北魏置。委任依附其政权的少数民族首领为之,可世袭。北齐沿置。有“第一领民酋长”,“第二领民酋长”“第三领民酋长”等,详见各条。官名。北魏地方制度,除在汉族地区实行郡县制度,以护军制度统治汉人以外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理事一人或数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二十三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十五人。掌审查实业事项。
官名。即秘书阁郎中。
官名。隋朝雍州牧属官,视从八品,文帝开皇十二年 (592) 改为士曹参军。州分职吏名。隋初置,见“士曹参军事”。
官署名。即尚书省左户曹。《魏书·祖莹传》: “后侍中崔光举为国子博士,仍领尚书左户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