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子亲卫
即太子左、右卫率府所统亲卫府及亲府卫士。详见“亲卫”。
即太子左、右卫率府所统亲卫府及亲府卫士。详见“亲卫”。
官名。北魏为“大司农少卿”省称。北齐为司农寺次官,员一人,四品上。历代沿置,亦称“司农寺少卿”。隋初正四品上,隋炀帝增为二员,改从四品。唐初增为四员,太宗贞观 (627—649) 减为二员,从四品上。
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海军总司令处设置,掌军械事务。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(795)置,从九品下,武散官,授归唐少数民族政权将领。武散官名。唐置,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,秩从九品下。
官名。突厥阿史那氏部大臣,世袭其官而无员限。
官署名。即左武卫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左武卫。
即降低职务。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。始行于战国,历代沿用之。
王名。汉时匈奴有屯头王。《史记·卫将军骠骑列传》:“荻屯头王、韩王等三人,将军、相国、当户、都尉八十三人。”
官名。金朝宣徽院置,正五品,位同知宣徽院事下。元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复置二人,正四品,位签宣徽院事下。官名。金置,为宣徽院副长官,品位在使及同知宣徽院事之下而在判官之上。与使等共掌朝会、燕享、殿
官名。明朝少数民族土司官,长官司之副,一人,从七品,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,掌本长官司所属各族军政事务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,掌收军需、军器等务。设使、副使等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