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古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太医院右院判

太医院右院判

官名。清朝太医院之副长官。详“太医院院判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印票

    文书名。亦称“照票”。清朝之下行文。凡皇帝谒陵、巡幸或皇子等外出,每日须向沿途所在地方官支领柴炭等物,即以此为凭证。

  • 护法功德司

    官署名。西夏管理佛教事务的三功德司之一,维护佛门戒律、纠察僧人行为。设一正使、一副使、一通判、一承旨。为次等司。

  • 小乐正

    官名。周朝置。负责国子教导的乐官,位在大乐正之下,大胥、小胥之上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凡入学以齿。将出学,小胥,大胥、小乐正简不帅教者,以告于大乐正,大乐正以告于王。”

  • 殿前转献官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。辛酉十一年(公元1861年)二月,在洪仁玕总理朝政时期,天王下过“自西以下听东令”的诏令,以幼东王为殿前转献官,凡一切奏章非经幼东王盖印不得进呈天王,发令亦由幼东王转颁。不过当

  • 右中兵曹郎中

    官名。北齐五兵尚书所属有右中兵曹,“掌畿内丁帐、事力、蕃兵等事”,以郎中一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
  • 督燧长

    官名,汉置,边郡属下有此官,掌烽燧等事。也有人说是“督烽掾”的异称。燧,古代报警的烽火。白天的叫燧,夜晚的叫烽。

  • 京师兼理司法行政长官

    秦汉兼理司法的京师行政长官,在秦为内史与咸阳令,西汉为京兆尹与长安令,东汉为河南尹与洛阳令。此后历代例由京尹、京县令兼理京师司法审判工作。宋代规定京师开封府与大理寺同为中央审判机构,故宋代开封府的长官

  • 祈望

    官名。春秋齐置。掌渔盐税利征收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年》:“海之盐蜃,祈望守之。”官名,春秋时齐国设此官,掌渔盐之利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年》:“海之盐蜃,祈望守之。”注:“衡鹿、舟鲛、祈望皆官名也。”疏:“

  • 捕役

    旧指州县衙门担任缉捕事务的差役。亦称捕快。

  • 右禁将军

    官名。十六国前燕置。《魏书·徒何幕容廆传》: “(慕容垂)以侍中、右禁将军,录留台事,镇龙城。”前秦苻坚亦置,为四禁将军之一。统兵驻于京师,亦经常率军出外征讨。见《晋书·苻坚载记上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