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九品官人之法与中正制度的省称,详见“九品官人之法”和“中正”。魏文帝曹丕黄初元年(公元220年),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,在州设大中正,在郡县设小中正;由小中正把士人分为九等,每十万人举一人,上报大
官署名。宋太宗时置,职掌与理欠司略同。真宗景德四年 (1007) 废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,太仆寺典牧署员额七十四人,太子仆寺厩牧署有三十人,主奶酪之事。
武官名。明初五军营、三千营各置掌号头官二人,地位在提督内臣、武臣之下。
杂号将军名,东汉置,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陈俊传》:“其秋,大司马吴汉承制拜俊为强弩大将军,别击金门、白马贼于河内,皆破之。”武官名。东汉置,掌征伐。陈俊曾任此职,见《东汉会要·职官一》。
官学名。北宋仁宗庆历三年(1043)始置,设教授一人,掌讲授兵书、兵法,数月后罢。神宗熙宁五年(1072)复置,设教授以文武臣熟知兵事者充任,其上设判学一人。生员以一百人为限,凡使臣未参班及门荫、草泽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(1287),秩正六品,掌本路学校。隶大都路都总管府。置提举一员,教授二员,学正二员,学录一员。官署名。元置,秩正六品,管理大都路的儒学。设提举一人,教授二人,学正二人,
清代刑部内部机构。掌督催各司题咨现审案件,分别规定期限,各司须在限期内办完现审案件。各司现审案件的情况,月终由本所汇奏。各省命案盗案及现审赃罚数目,年终由本所汇题,现审案内应发送云贵、两广烟瘴之地充军
官名。春秋置。掌管官府商业贸易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 “工、商食官。”韦昭注: “商,官贾也。”
吏名。晋朝置,为骠骑将军以下及诸大将军不开府非持节者、三品将军秩中二千石者之属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