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古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大都督府

大都督府

官署名。大都督虽设置于三国时期,但开始是为战争而临时设置的加官,无固定府属。晋、南北朝皆不常置,府属情况不详。北齐文宣帝天保九年(558),济南王以太子监国,因立大都督府,与尚书省分理众事,开府置佐,为中枢军政机构,赵郡王高叡以侍中摄大都督府长史。唐高祖武德七年(620),改大总管府为大都督府,为地方高级军政机构。太宗贞观二年(628),去“”字,分为上、中、下都督府。睿宗太极(712)初,以并、益、荆、扬为四大都督府,玄宗开元十七年(729),又加潞州,共设五大都督府。府置都督一员,下有长史、司马,录事参军事,录事,功、仓、户、兵、法、士六曹参军事,典狱,问事,白直,市令、丞,佐、史,仓督,经学博士、助教、学生和医学博士、助教、学生等。宋承唐制,在兖州、徐州、陕州、扬州、杭州、福州设大都督府,管理地方军政,置大都督,以亲王为之。属官有长史,左右司马,录事参军、司户、司法、司士、司理、文学参军及助教。大都督、长史职掌同州牧、府尹。西夏中央所置,属次等司,设府主(令公);地方所置属下等司。元朝于文宗至顺元年(1330)改都督府置,领左右钦察卫、龙翊卫等禁军、东路蒙古军元帅府、东路蒙古军万户府、哈剌鲁万户府。设大都督三员,同知二员(正三品),副都督三员 (从三品),佥都督事二员(正四品)。另设有山东河北蒙古军大都督府。顺帝至正十六年(1356),朱元璋下集庆后,改枢密院置,以朱文正为大都督,节制中外诸军事,为最高军事机构。设司马、参军、经历、都事等官。又增设左、右都督,同知、副使、佥事、照磨各一员,并设断事官。又以原属中书省的都镇抚司隶之。吴元年(1367)罢大都督,以左、右都督为长官,同知都督,副都督,佥都督等俱升品秩。属官有参议、经历、断事官、都事、照磨。洪武九年(1376),罢副都督,改参议为掌判官。洪武十三年,改为“五军都督府”。


官署名。三国时魏、吴均置大都督,其官署称为大都督府。唐与北宋的大都督府为某些府州的军政机关,元代的大都督府为军事指挥机关。参见“都督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县丞

    官名。战国置,为县令副佐。协助县令治理一县政事。秦汉沿置,员额多为一人,秩四百石至二百石,由中央任命。职掌文书及仓狱事宜。三国魏大县县丞秩四百石,八品; 次县、小县九品。吴亦置。晋同。南朝宋皆九品,但

  • 暴室啬夫

    官名。主暴室事,暴室为宫中织作染练之署,有宫人狱。官名,汉置,为暴室长官,掌暴室事。暴室为宫中织作染练工厂,有医务室,也有宫人狱。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既壮,为取暴室啬夫许广汉女。”

  • 太驭中大夫

    官名。周朝设此官,《周礼·夏官》有大驭中大夫二人。大驭即太驭;掌驾玉路祭祀等。此后,除北周设此官外,其余各代都不设。见《周礼·夏官·大驭》。

  • 兴都留守司

    官署名。明嘉靖十八年(1539)于兴都置。兴都即湖北承天(今钟祥等七县),为明世宗父兴献王封国及陵寝显陵所在地。设留守一人,副留守一人,指挥同知二人,其属经历司,设经历、都事各一人,断事司,设断事、副

  • 下军将军

    官名。西晋王国属官。大国领兵千五百人,次国、小国领兵千人。南朝沿置。

  • 司功书佐

    官名,隋初州置功曹参军事,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罢郡,以州统县,改功曹参军事为司功参军事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炀帝改州为郡,改司功参军事为司功书佐。参见“司功参军事”。

  • 工程处

    官署名 清朝太常寺所属机构。掌坛庙之修整、扫除事。由堂官酌委寺丞、博士、典簿、赞礼郎、读祝官等管理,无定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裁。

  • 殿试

    选举制度。科举考试名。又称御试、廷试,亲试。唐武则天曾策问贡士于洛城殿,为殿前试士之始。宋太祖开宝六年(973),从下第举人徐士廉所请,创立殿试制度,为科举最高一级考试礼部试后再由皇帝亲临覆试。内出试

  • 王国三令

    官名合称。南朝宋、梁以称王国所置典祠令、学官令、典卫令。梁品位自流外五班至三班不等。

  • 水利司

    官署名。北洋政府北京军政府时期设置,属农工部,掌管全国水利行政事务。以司长为主官,分科情况不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