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官名。三国魏置于诸郡,掌均水渔税。《三国志·杜恕传》裴松之注引《魏略》: “预勅督邮、平水,不得令属官遣人探候,修设曲敬。”②官署名。南朝梁置。参见“平水令”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郡府属吏,掌平水均渔
官署名。北宋初年置,掌裁制衣服。太祖乾德四年(966),并归裁造院。
官名。太子左、右内率属官。隋朝置八员,正七品,掌供奉弓箭,侍卫东宫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名主射左右。唐朝复名备身左右,玄宗开元(713—741)中与太子千牛备身并为太子千牛,从七品上。东宫武官名
官名。清置,为“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”长官,见该条。
官名。隋文帝置驾部员外郎,为侍郎的副职。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,增郎的员额为二人,后又减为一人,另置承务郎一人,掌同员外郎。唐武德初沿置,三年(公元620年)改为驾部员外郎,见该条。
即 “检正五房公事”。
官名。官阶低于官职加“守”字。辽朝守中书令为加给官员的尊称,非实任。元世祖中统三年(1262),真金封燕王,守中书令。至元十年 (1273)立为皇太子,仍兼中书令,去“守”字。
官名,省称五官。汉朝郡国属吏,地位仅次于功曹,祭祀居诸吏之首,无固定职掌,凡功曹及诸曹员吏出缺即代理其职务。晋至南北朝沿置。晋朝中央政府诸卿、领军、护军、太子太傅、少傅等及诸郡、国皆置为僚属。南朝宋自
爵名。魏晋始置,初定为“公”的一个等级,高于县公。其后各朝多置。晋武帝咸宁三年(277)定大、次、小王国制,规定郡公制如小国王。北魏道武帝天赐元年(404)赐郡公国臣吏,自五十人至百人不等,北周时定食
蒙古语,意为“渔人”。指蒙、元宫廷、投下捕鱼人户及掌管渔务官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