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戎
兵部尚书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兵部(尚书)为大戎”。
兵部尚书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兵部(尚书)为大戎”。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。金置,见“花园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五年(609)改副鹰扬郎将置,一人,从五品,为鹰扬府次官。唐初改为折冲都尉府府副。武官名。隋大业五年(公元609年)改鹰扬副郎将为鹰击郎将,仍为鹰扬郎将的副职, 秩从五品。参见“鹰扬府
将作使者,即负责将作事务的使臣。《后汉书·东平宪王苍传》:“苍还国,疾病……明年正月薨……遣大鸿胪持节,五官中郎将副监丧,及将作使者凡六人。”将作,既是官名,也是官署名,掌修建宗庙、路寝、宫室、陵园等
官名。见“大理丞”。官名,北齐于大理寺卿、少卿之外置大理寺丞,为卿的佐官。隋初沿置,炀帝时改为勾检官,与大理寺正分判狱事。唐代复为大理寺丞,员额六人,从六品上,掌分判寺事,正刑之轻重。其断罪不当,则由
官名。北宋前期,为正五品下文散官。神宗元丰三年(1080)废文散官,用为文臣新寄禄官,取代旧寄禄官后行郎中,从六品。官名。宋朝始设朝奉大夫,为正五品文阶官。金元以后废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文散官》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七班,拟厉锋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 罢。
官署名。① 清朝中央各部、院、寺之司务厅 (或经历厅、主簿厅) 的下属机构。掌文书收发。置有经承一二人。根据记载明确设有此机构的,有吏、户、礼、工各部之司务厅,都察院经历厅,太仆寺主簿厅,兵部职方司,
官制用语。宋朝翰林学士、知制诰、杂学士及馆阁等带职官员,因过犯被削夺职名,称落职。宋制,加馆职或贴职的官员,被撤销所加职名,称为落职。
民国时期文官任用方式之一。荐任官低于特任、简任,高于委任。北洋政府规定,在特任官之下,分文官为九等,第三、第四为荐任官,荐任官属于国务院或直属国务总理的,其任免和叙等均由所属长官经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