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内相
官名。渤海国官,置一人,总政省堂事,居左、右相上。
官名。渤海国官,置一人,总政省堂事,居左、右相上。
官名。即“武选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南宋国史院、日历所、会要所置,以本署官兼任,掌本署修史之事务。
官名。参见“吏科左给事中”。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左六司之一,置卿一员,又有郎中、员外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护军营之职官。每旗设一人,各以本旗护军参领内奏充轮值。掌司紫禁城内外门禁。属上三旗者,可充“上三旗司钥章京”; 属下五旗者,可充“下五旗司钥章京”; 此外,每旗尚设署司钥章京一人,职同司
官署名。北齐置。设丞。隶司农寺钩盾署。
公人名。宋初置,见“散从官”。
官名。清末置,为土药统税总局长官。见“土药统税总局”。
官秩等级,因所得俸禄以米谷为准,故以“石”名之。汉朝二千石为中央政府机构的太子太博、太子少傅、将作大匠、詹事、水衡都尉、内史等列卿,及州牧郡守、诸侯王国相一级官员。月俸谷百二十斛,一年得谷一千四百四十
官名。即刑部侍郎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(757)复名刑部侍郎。参见“刑部侍郎”。官名。见“宪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