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奏事处
见“奏事处”。
见“奏事处”。
官名。明洪武八年 (1375) 因事务繁剧,于户部总科置,一人。十三年罢。
节度使、观察使合称。
官名。元置,秩从五品,员额四人,为武备寺的佐官。
官名。唐高宗显庆三年(658)置为太府寺常平署次官,二员,从八品下,武则天垂拱(685—688)初东都(洛阳)亦置。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载师司长官,掌封邑的划分,管理全国农、牧、盐业生产及赋役的征发。下设小载师下大夫、小载师上士以佐其职,领司封中士、司农上士、司均上士、司赋上士、司役上士
官署名。蒙古国置,管辖阿母河以西各地行政事务。太宗时,始置行政官。宪宗时用行省名。旭烈兀西征期间,行省受其节制。元世祖即位后,阿母河以西委付旭烈兀管辖,行省废。
官署名。明清詹事府、鸿胪寺、太仆寺、钦天监之下属机构。掌理本机构之章奏文移,或兼理他事。设主簿一职,管理厅事。
皇帝尊其弟的称谓。一般指皇帝诸弟中定为皇位的继承者。如《晋书·孝怀帝纪》记惠帝立其弟司马炽为皇太弟;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记东晋列国汉刘聪即皇帝位后,尊弟北王乂为皇太弟。
专差御史名。金宣宗南迁后,以诸州政务繁多,于贞祐二年(公元1214年)遣御史巡视诸州,初为一年一巡,兴定元年(公元1217年)以后改为一年二次出巡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缝工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