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古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外城巡警总厅司法处

猜你喜欢

  • 成资

    官制用语。宋朝选举制度之一。即官员一任期满而考课合格者,可取得该任资序。又称得资。如选人初为防御、团练、军事推官,军事判官者,满三年成资; 掌书记、防御、团练判官,满二年成资。宋制,官员充差遣满一任即

  • 翰林供奉

    官名。唐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改翰林待诏置,以文学之士充任,与集贤殿书院学士分掌制诏书敕。开元二十六年(738),改为翰林学士。官名。唐玄宗时因中书省事务繁剧,乃改翰林待诏置翰林供奉,协助集贤院

  • 时见

    周天子不定期地召见诸侯发布政令。《周礼春官·大宗伯》:“时见曰会。”郑玄注:“时见者,言无常期。诸侯有不顺服者,王将有征讨之事,则既朝觐,王为坛于国外,合诸侯而命事焉。”

  • 巡段江工司

    海关海事部巡工科洋员。地位次于巡江工司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
  • 四镇将军

    四位将军的合称,即镇东将军、镇西将军、镇南将军、镇北将军。凡将军皆掌征伐。汉魏等置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一·四镇将军》。镇东、镇南、镇西、镇北将军的合称。东汉末与三国时设置。镇东将军,东汉末曹操曾为之;

  • 世子福晋

    见“福晋”。

  • 典铁衙

   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制造兵器、铁器。

  • 宦牒

    官爵名禄;同官牒。宋陆游《将之荣州取道青城》:“自笑年年随宦牒,不如处处说闲行。”

  • 监司互察

    宋制,诸监司之间得相互监察。依《职制令》规定,“诸官司无按察官而有违法及不公事者,发运监司按察奏,发运监司互相察觉;其经略、按抚、发运监司属官, 听逐互行按举。诸所部官有犯,监司、郡守依法按治,不得倚

  • 单车刺史

    刺史等级之一。魏晋南朝制,凡庶姓任州刺史而未加将军号者为单车刺史。参见“刺史”。即不加将军号的刺史,为刺史的等级之一。魏晋南朝制度,几庶姓为刺史又没加将军号者称单车刺史。三国魏之州,或置牧或置刺史。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