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务部丞
官名。清末外务部之职官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,改总理衙门总办章京设。正三品,左、右各一员,请简。掌机密文移,综领众务。
官名。清末外务部之职官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,改总理衙门总办章京设。正三品,左、右各一员,请简。掌机密文移,综领众务。
官名。唐朝置为史馆官,四人,掌修国史。玄宗天宝(741—756)以后,以他官兼职史馆者为之。初入为直馆。宪宗元和(806—820)以后,改以登朝官领史馆职者充任,未登朝官为直馆。集贤院亦设,无定员,多
清朝地方官员对总督(或巡抚)、布政使、按察使之合称。清朝地方官员称总督(或巡抚)、布政使、按察使为三大宪。
①负责储藏粮食的机构。战国齐等国置。有“左廪”“右廪”之分。《左关釜铭》:“左关釜一节于廪釜。”②廪人省称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一种方式。边远地区官员满任后,许免赴京参选,由转运司立格就地注授,称就注。
官名。宋朝于边境险要处设置堡寨,以知城、知寨或寨主主管,掌训练士卒、完固防守以捍边境,兼收纳赋税、听断诉讼,小事许自理,大事则禀报上司裁决。金朝亦置,从七品。官名。宋代诸州于少数民族聚居之处常置城以为
官名。金朝贞祐元年(1213)设于京城各门,每门一员,掌收支器物,秩正八品,常以各门副尉兼任。
官名。北周置,正三命。职掌不详,惟《周书·裴宽传》说:弟汉,“加成都上士”。
清末京师内外城各巡警分厅所属机构。掌看管违警人犯,查验人犯、物件等事。设巡官、巡长、巡警等员。
官署名。西夏景宗元昊大庆元年(1036)置,掌管与邻近王朝、民族的往来文书。汉字院(又称汉大学院)掌管与宋朝的来往表奏,中写汉字,旁列蕃书(西夏文)。蕃字院(又称蕃大学院)掌管与吐蕃、回鹘等往来文字,
官员任用种类之一。唐制,凡由任命为正式官职者为正授。《通典·职官一》说:“凡正官皆称行、守,其阶高而官卑者称行,阶卑而官高者称守,官阶同者并无行守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