壮班
清代县衙公人分班之一。掌捕贼。
清代县衙公人分班之一。掌捕贼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天时历数。或说瞽为掌乐大师,史为太史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“《瞽史之纪》曰: 唐叔之世,将如商数。”韦昭注: “瞽史,知天道者”。《周语下》: “吾非瞽史,焉知天道? ”韦昭注: “瞽、
官名。北宋徽宗宣和元年(1119),改宣和殿学士置,掌出入侍从以备顾问,为正三品贴职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库部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官名,西汉置,掌察冤案。《汉书·张敞传》:“舜当出死……乃弃舜市。会立春,行冤狱使者出,舜家载尸,并编敞教,自言使者。”宫名。《汉书·张敞传》有行冤狱使者,可能是汉代廷尉临时派遣审核冤案之官。
官名。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五月,改春官府大司礼为礼部,置为长官,掌内外九族以及玉帛衣服的礼制规格,并管理全国的僧、道等宗教事务。下设小礼部上士以佐其职,领典瑞中士、典服中士、司寂上士、司玄中士、
官名。又称“阍”或“阍人”。春秋置。典守城门。 多以受刖刑者充任。 《左传·庄公十九年》“(鬻拳)遂自刖也、楚人以为大阍,谓之大伯。”官名。春秋时楚国设置,为守城门之官。《左传·庄公十九年》记鬻拳自刖
官署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官。始置于太祖时,以韩知古总知汉儿司事,统领汉人事务,太宗时改为汉人枢密院。官署名。辽太祖初置,管理统治区域内汉人之事。设总知汉儿司事、政事令、中书令、尚书、仆射等官。
散吏名。东汉郡府置,见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,其地位相当于掾,无具体职务。《隶续》一一《苍颉庙碑阴》记左冯翊有持事掾,太山太守李固《恤奉高令教》 (见《文馆词林》六九九)有侍事掾,均为待事掾的误释。晋代犹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置为从九品下武散官。宋朝沿置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武散官名。唐宋置,唐制秩从九品下,宋制秩从九品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左厩上士属官,正一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