堂后官
官名。北宋中书门下属吏。五房各置三人,一人掌承受批凿圣语、定押敕草,一人掌点检书写熟状、呈押进入,一人掌对读、印押发放。初以吏人充任,太祖开宝六年(973),令吏部流内铨选用士人。其后,逐渐以市朝官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官名。宋初,中书门下五房各置堂后官三人,其中一人登录皇帝旨意,一人抄录公文,一人校对印发。原选吏人充任,开宝六年(公元973年),命吏部选用士人;太平兴国九年(公元984年)起,渐以京朝官充任。元丰改制罢废。
官名。北宋中书门下属吏。五房各置三人,一人掌承受批凿圣语、定押敕草,一人掌点检书写熟状、呈押进入,一人掌对读、印押发放。初以吏人充任,太祖开宝六年(973),令吏部流内铨选用士人。其后,逐渐以市朝官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官名。宋初,中书门下五房各置堂后官三人,其中一人登录皇帝旨意,一人抄录公文,一人校对印发。原选吏人充任,开宝六年(公元973年),命吏部选用士人;太平兴国九年(公元984年)起,渐以京朝官充任。元丰改制罢废。
唐朝太子仆寺厩牧署置十员,掌调马执驭。杂任职名。唐于太子仆寺厩牧署置,员额十人,掌调马执驭。
官名。清末各省咨议局成员。宣统元年(1909)依《各省咨议局章程》,采复选制产生。数额按各省取进学额百分之五并参酌漕粮数确定,多者(顺直)一百四十人,少者(新疆)三十人。掌参与咨议局职权内议案的提出,
县的等级之一。见“一等县”。
散阶称号。明朝置,为文职正一品之升授。清初沿置,为文职正一品之封赠,顺治九年(1652) 改为光禄大夫。官名。明制,文官散阶正一品初授为特进荣禄大夫,升授为特进光禄大夫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一·吏部·文之散
官名。(东汉末置,三国魏、吴,西晋沿置。)东汉献帝建安元年(196),曹操兴办屯田,各县有屯田者皆置此职以掌屯田事务。秩六百石,一说为四百石。管理所部吏民,属典农中郎将或典农校尉。郡国太守,内史不得干
宋代州的审判机构之一,即州判官或推官的衙门。判官和推官之秩均为八品,不过判官的次序在前,二者或并设或单设,职掌完全一样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畿大夫下大夫属官。正二命。
官名。秦、西汉为尚书令副贰,秩六百石。东汉为尚书台次官,职权益重,若公为之,增秩至二千石。职掌拆阅封缄章奏文书,参议政事,谏诤驳仪,监察百官。令不在,则代理其职。献帝建安四年 (后99) 分置左、右。
官署名。即尚书省。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 改,垂拱元年 (685) 以后又改名文昌省、中台等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尚书省。官署名。唐武后光宅元年改尚书省为文昌台,不久又改称文昌都省。见《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辖六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理本省高等学堂及各种专门学堂之教课规程,设备规则,以及关于管理员、教员、学生等一切事务。置科长一人、副长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