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坛庙案
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置,属太常寺,掌室坛、庙宇、陵寝之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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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外钞

    见“科钞”。

  • 司仪署令

    官名。即“司仪令”。

  • 侍奉掾

    郡分职吏名。汉代汝南有侍奉掾,见《风俗通》九《怪神篇》,其职掌不详。

  • 房地科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隶户部左曹检法案,掌诸州楼店务房廊课利,僧道免丁钱及土贡之物。

  • 待罪

    ①供职之谦词。官吏因怕失职获罪,故称。《汉书·石庆传》: “幸得待罪丞相,疲驽无以辅治。”宋朝宰相、执政于奏章中常自谦言: “待罪政府”。②臣僚等候处分之谓。《汉书·匡衡传》: “免冠徒跣待罪,天子使

  • 翼尉

    官名。又称“步军翼尉”。清朝八旗步军营之职官。初名“总尉”,乾隆十九年(1754)改名翼尉。额设二人,左、右翼各一人。正三品,掌分辖步军,以守卫、巡警京城。武官名。清代步军统领的佐官,秩正二品,左右翼

  • 中宪

    唐、宋“御史中丞”别称。

  • 教习驸马仪制主事

    官名。明正统六年(公元1441年)于额定仪制司主事二员之外,又增设仪制司主事一人,专掌教习驸马仪制之事。俗称教习驸马仪制主事。

  • 中护军将军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阉宦传》:“(段) 霸少以谨敏见知,稍迁至中常侍、中护军将军、殿中尚书。”

  • 待补法

    南宋太学招补新生的一项规定。孝宗淳熙四年(1177),太学行混补法,以考生太多,遂改待补法加以限制。后每遇科举年分,诸州未解发者百人取三,选解试时有两场或一场试卷文理优长者,于本州备案,待太学补试,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