坑冶铸钱司
见“铸钱监”。
见“铸钱监”。
官仓名。元置,掌粮储之事,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
官名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五年(491)置。《元诠墓志》:“诠少袭王爵,加征西大将军,寻拜光爵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一六○)太和十七年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爵号。北周韦琼辟官不应,被封此爵。见《周书·韦琼传》。
见“国史院”。
① 官署名。唐高宗显庆二年(657)改食货监置,置监、副监各一员,丞二员,掌本苑完葺苑面、宫馆、园池与种莳、蕃养六畜之事。②官名。唐朝东都苑西面监长官,从六品下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羽林率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金朝称猛安,清朝改译为明安。见“猛安”条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新置散职八尉之一,正九品。武散官名。隋炀帝时置,秩正九品。
官署名。见“三省、枢密院激赏库”。
官名。一作“定课郎”。三国魏置,六品。为尚书省定科曹长官,掌制定律令。《晋书·裴楷传》:“钟令荐之于(魏)文帝”,“贾充改定律令,以楷为定科郎。事毕,诏楷于御前执读,平议当否。”西晋省。南朝所设“删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