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民教育司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教育部原设普通教育司,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分设中等教育司与国民教育司。国民教育司掌管全国初等教育行政事务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教育部原设普通教育司,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分设中等教育司与国民教育司。国民教育司掌管全国初等教育行政事务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龟人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太卜下大夫属官,掌以龟甲占卜事或人之吉凶,下设龟占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北魏末北海王元颢置。统领后军事务。《魏书·孝庄帝纪》:“行台崔孝芬、大都督刁宣破元颢后军都督侯暄于梁国,斩之,擒其卒三千人。”
官名。清朝侍卫中之第二等,武职正四品。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。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。顺治元年 (1644) 定制: 每旗五十人,共一百五十人。雍正五年 (1727) 始定,武进士一甲二、三名
皇族之称。秦制,宗室非有军功论,不得为属籍。清制,宗室以显祖的直系子孙为限。参见“觉罗”。
金代以皇帝指定专门官员或由皇帝亲自覆核廉察的结果,称为廉问。天眷三年 (公元1140年) 命温都等廉问诸路,得廉吏杜遵晦等一百二十四人,各进一阶;贪吏张轸等二十一人,尽行罢免。
官名。南朝梁诸州置,掌督察非法。官品依州等级不同,各为一班和流外七班。州吏名。汉有部郡国从事史,魏晋以后称部郡从事,至南朝齐梁时改称部传从事。部郡从事之职在于检察一郡行政,至南朝宋时此职已轻,至齐梁时
参见“太常丞”。官名。汉制,各主官之下都有丞,既为主官的副职,也是衙署内部的事务官。北齐太常寺设卿与少卿外,仍有丞,为太常寺卿的佐官,与少卿职权无甚区别。历代沿置,至清乾隆以后才改为属官。参见“太常寺
官名。五代时始置诸殿学士,有金銮殿大学士、端明殿学士之名。宋承五代制度先后置端明殿学士,资政殿大学士、学士,观文殿大学士、学士,宣和殿学士,掌出入侍从,备顾问。多以退职或现任宰执充任,无官守,无典掌而
见“三京留司御史台”。
官名。五官中郎、五官侍郎、五官郎中统称,隶光禄勋所属五官中郎将,主更值执戟,宿卫宫殿门户,出充车骑。凡指五官中郎将所属的郎官。如五官中郎、五官侍郎、五官郎中等,其俸分别为比六百石、比四百石,比三百石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