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部律学馆
清末商部所辖机构。职掌翻译外洋商律各书兼及路矿律、招工律、保险律、报律、各国通商条约,译出后,审慎采择,参以中国律例,编成条款。设总纂、纂修官各二人,以本部司员兼任。派定通晓中外文学者若干员以为翻译,并设供事八人,专事抄写。
清末商部所辖机构。职掌翻译外洋商律各书兼及路矿律、招工律、保险律、报律、各国通商条约,译出后,审慎采择,参以中国律例,编成条款。设总纂、纂修官各二人,以本部司员兼任。派定通晓中外文学者若干员以为翻译,并设供事八人,专事抄写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宋设置, 属于不遇类科目。唐于建中元年(公元780年)诏举,张绅等三人及第。宋于仁宗时诏举。
察举科目之一。实行于东汉。道指道术,两汉时道术的内容除治道之外,还包括占卜、星相、谶纬和神仙术。东汉诏令察举贤良方正时,常连言道术。如《后汉书·安帝纪》记“永初元年(公元107年),诏公卿内外众官郡国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稽查各司重要事务,办理秋、朝审进呈册本,负责本部所辖京外各职进退,区划各审判厅辖区,调度各检察机关,置左、右丞各一人,参事二人等。
官署名。明、清五城兵马指挥司之一。凡京城内外,划境为五,其南境附该司,掌巡捕盗贼,疏理街道及囚犯、火禁之事。明朝设指挥一人,正六品,副指挥四人,正七品,吏目一人; 清沿置,改副指挥只设一人,俱汉员。
官名。清制,帝后坟墓统称陵寝,妃嫔、皇子、公主坟墓统称园寝。陵园寝主要设在盛京、遵化、易州三处,其中遵化称东陵,易州称西陵。盛京陵寝事务总管大臣设于乾隆十七年(公元1752年)以盛京将军兼任,东陵总管
官署名。南宋掌管官田的临时机构。高宗绍兴二十八年 (1158) 置,掌根括浙西、江东、淮东沙田、芦场,增其租课。理宗景定四年 (1263)再置,掌回买两浙、江东西逾限民田为公田。官署名。宋置,是临时掌
官名,即军监,掌督监军命的执行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内置司命军正,外设军监十有二人,诚欲以司不奉命,令军人咸正也。今则不然,各为权势,恐猲良民,妄封人颈,得钱者去。毒蠚并作,农民离散。司监若此,可谓称
官名。西汉置。昭帝元凤三年(前78),辽东乌桓起事,以中郎将范明友为此,率骑击之,因须度辽水,故以为官号。宣帝时罢。东汉明帝永平八年(后65),为防止南、北匈奴交通,乃置度辽营兵,以中郎将吴棠行度辽将
官名。唐朝司农寺所领诸汤监次官,各置一员,正七品下。
清朝官缺之一种,即八旗中额设之职官。分为公中缺、翼缺、旗缺、佐领下缺四种。详见各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