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资伯克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总理刑名。喀什噶尔等处设五品伯克二人。喀什噶尔属之察拉根、叶尔羌属之波斯坎木等处设六品伯克各二十四人。叶尔羌属之色勒库尔设七品伯克一人。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总理刑名。喀什噶尔等处设五品伯克二人。喀什噶尔属之察拉根、叶尔羌属之波斯坎木等处设六品伯克各二十四人。叶尔羌属之色勒库尔设七品伯克一人。
即“纠察在京刑狱”。
清理藩院内部机构。掌收受在京各衙门发来文书。内阁传抄事件,亦由当月处抄出交各司核办,并典守本院印信。本处无额设职官,由各司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轮流管理。
官名。明朝掌管各府佛教事务的官员,洪武十五年(1382)始设,一人,协都纲掌教事。未入流,无俸禄。清朝沿置,详“副都纲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属三司盐铁部,以本部都孔目官以下领之,掌有关金、银、铜、铁、朱砂、白矾、绿矾、石炭、锡等开采、鼓铸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,以其事归虞部。
官署名。北魏初尚书省唯置南、北部曹,太武帝时经营西方,灭大夏、北凉,战事频繁,故增置此曹,主管西部州郡,并负责战事所需之事务。以西部尚书为长官,西部长为次官。平定西方后不久即罢。
官署名。明朝内府所属机构,隶内官监,设宦官进行管理。同木作、石作、瓦作等负责营造宫室、陵墓等事。
保的办事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八年(公元1939年)九月十九日公布的《县各级组织纲要》的规定,乡(镇)之内编制为保甲,每保以十甲为原则,不得少于六甲多于十五甲。保设保办公处,置保长、副保长
即“常阳帖城阿不笼等处万户府”。
国民政府的辅助机关。国民政府实行五院制后设置,以文官长一人为主官,秉承国民政府主席之命,指挥监督所属机关,掌理关于公布法律、命令及府内一切文书、机要、印铸事宜,其下设文书、印铸两局及人事室,各局设局长
官署名。辽朝掌西京诸军戒严执法等事。置都虞候等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