命服
服饰名。指帝王所赐之官服。始于周朝。周之官秩,自一命至九命,分为九等。各视其命之数,有一定之制。故将天子按诸侯、大臣爵秩品位所颁赐之制服,谓之命服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“君以天子之命服命重耳,敢有安志。”后世将官员及受封诰的妇女按品级穿着的大礼服均称为命服。
服饰名。指帝王所赐之官服。始于周朝。周之官秩,自一命至九命,分为九等。各视其命之数,有一定之制。故将天子按诸侯、大臣爵秩品位所颁赐之制服,谓之命服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“君以天子之命服命重耳,敢有安志。”后世将官员及受封诰的妇女按品级穿着的大礼服均称为命服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三班,拟佽飞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 (529) 定制后,改拟飙勇将军等号。
官署名。宋朝宗正寺所属机构。掌宗室族属名籍,序其服纪之远近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 置。见“礼曹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在边镇统兵,属镇将。参见“军主”。
清朝军机处术语。每日皇帝将奏折发下军机处后,凡批有“另有旨”、“即有旨”及未经朱批的奏折,均由军机章京另用黄匣贮放,交军机大臣捧入养心殿向皇帝当面请旨,称“见面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掌山林之吏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年》: “山林之木,衡鹿守之。”衡通林。鹿通麓。《说文解字》卷六: “鹿,守山林吏也。”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守山林。《左传·昭会二十年》:“山林之木,衡鹿
官名。即乘黄丞。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汉置,见《隶释》五《巴郡太守张纳碑阴》,其职掌不详。
官名。西周设置,《免》说:“王受作册尹书,卑册令免曰:令女疋周师,啬。”(《三代》九·一二·二)于省吾释为廪,廪即“廪人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清朝同知之一种。设于直隶天津府,奉天营口、金州厅,山东登州府、青州府,江苏苏州府,浙江嘉兴府、宁波府、台州府、温州府,福建福州府等地。以专理海防事务,故名。由各守道、巡道所辖,统于将军、督、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