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内府所属机构,隶内官监,设宦官进行管理。掌油漆,与木作、瓦作、东行作等共同负责营造宫室、陵墓,并铜锡妆奁、器用等事。
官名。清朝侍卫之一种,位三等侍卫之后。武职五品或六品。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。顺治元年(1644)定制: 每旗三十人,共九十人。雍正五年(1727)始定,武进士三甲者得选授十人充任。掌宫廷宿卫及
州门下吏名。北齐司州置西曹掾及西曹史,佐助西曹书佐办事。参见“西曹书佐”。
即“丹书铁契”。明制,铁券可世代相传,故称。参见“丹书铁契”。
汉朝书写军令的简牍簿籍,因长一尺(约合今23公分),故名。汉军法规定,如军队吏卒斩首,即以尺籍报送郡县。
杂任职名。唐于殿中省左右仗各置十人,掌左右仗仪卫之事。
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。掌府内医疗之事,职官设置不详。
官名,汉置,为护乌桓校尉属官,掌文书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。
由吏选官的仕进制度。秦始皇三十四年(公元前213年)秦颁行“以吏为师”的诏令,由吏入官,是秦代的一条重要仕途。这一仕途包括入吏和由吏入仕两个方面。入吏的途径有二:其一是推择为吏。被推者须有善行,并限年
官署名。即茶事司。参见“都大提举榷茶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