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知集贤院事
官名。金贞祐五年(公元1217年)设,为集贤院的副长官,秩从五品。
官名。金贞祐五年(公元1217年)设,为集贤院的副长官,秩从五品。
①官制用语。汉代选拔官吏考试的第二个等级称乙科,在甲科之下。唐代明经分甲、乙、丙、丁四科,进士分甲、乙两科。② 明、清称举人为乙科。指科目的第二等,明清时作为举人的代称。参见“甲科”。
官类名。太平天国分官的类别为三种:在天京中央政府中任职的,称为朝内官,在军队中担任各种军职的称为军中官,在地方政府任职的称为守土官。朝内官又分正职官与杂职官两类。参见“朝内正职官”、“朝内杂职官”。
汉朝郎官的一种,以财物为郎官者之称。《汉书·司马相如传上》:“以赀为郎,事孝景帝,为武骑常侍。”注:“师古曰:赀,财也。以家财多得拜为郎也。武骑常侍秩六百石。”
官名。北魏诸官寺属吏,掌计算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八品下,唯尚书算生高一阶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非经应举登第、荫补、吏人年劳出职而得以补官者,皆属杂出身。参见“杂流”。宋制,凡非经科举登第、荫补、吏人年劳出职而得以补官者,均称为“杂出身”。
官名。清朝特设管理国子监事之最高长官。雍正三年(1725)设一人,于满、汉大学士、尚书、侍郎内特简。统辖祭酒以下各官,总理监事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裁。官名。清制于雍正三年(公元1725年)始特简
爵名。清初九等世爵之第六等。乾隆元年 (1736) 定汉文名为“轻车都尉”。为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封爵之下四级世职的第一级。分为三等,叙正三品。爵位名。清朝的爵位分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、轻车都尉、骑都
① 宋朝通判俗称。参见“守倅”。②副职。《周礼·夏官·戎仆》: “戎仆,掌王倅车之政。”郑氏注:“倅车,戎车之副。”
吏员名。元置,属中书省,员额五十人,掌传宣命令及给使差遣之事。
官名。三国时魏置,属中书省,秩第七品,掌呈奏。高贵乡公时改为通事都尉,旋又改为通事侍郎。蜀吴均无此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