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提点刑狱公事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地方儒学。秩从五品。设于各行省所在地,统诸路、府、州、县学校、祭祀、教养钱粮等事,并考校呈进著述。设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官署名。《元史·百官七·儒学提举司》:“儒学提举司,秩从五品。
官署名。辽南面东宫官。袭唐崇文馆制设。置学士、直学士、校书郎等职。
官名。南朝梁陈置,属集书省,掌侍从顾问,品秩未详。
警察职名。清末置,属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及分厅各所,其地位次于巡官。
官名,汉武帝置,属太仆,为挏马令之佐,掌治安保卫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,参看“挏马”条。
官署名。北宋置,掌乘舆步辇供奉及宫闱车乘之事。设监官三人,以诸司使及内侍充任。下设供御指挥使、副兵马使、供御辇官、次供御辇官、下都军使等,分掌轮流擎御辇,荷负御衣箱,伺候宫中及外戚用车舆。南宋沿置,设
官名,元置,属太禧宗禋院,员额二人,掌供应神御殿事。
明清对巡抚之别称。清代巡抚的别称。见“巡抚”。
参见“大理寺左寺副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