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驭寺正卿
官名。见“司驭寺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驭寺”。
官名,金朝置。正六品,掌平理狱讼、警察别部、总判院事。其佐官有副使一员,从七品,掌警巡之事;判官二员,正九品,掌检稽失,签判院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五年(717)乾元院置一员,掌出入、宣进奏,领宦官监守院门。
见“抚谕使”。
官名。元置,为长信寺的主官,见“长信寺”。
北魏时为大司马、大将军的合称。位在三师之下、三公之上。官名简称。北魏时大司马和大将军简称“二大”,其地位高于“三公”,低于“三师”。参看“大司马”和“大将军”条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西北路兵马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主商贾,由清平官、酋望、大将军兼。
官名。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(1016)举行恭谢大礼时置,以参知政事丁谓充任,掌有关仪制之事。
官名。为南京临时政府与北洋政府海军部的长官。见“海军部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始设于太宗时,置所于新卫,收贮山东、河北钱粮,以供军用。宪宗二年(1252),忽必烈采姚枢建议,于汴、卫等地设五军储仓,统之于都转运使司。七年,使司罢。世祖中统二年(1261)复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