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隶下大夫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司隶司长官,掌罪、戎、蛮、夷、狄五隶及徒者,捕盗贼囚执之事。下设小司隶上士以佐其职,领掌罪隶中士、掌夷隶中士、掌蛮隶中士、掌戎隶中士、掌狄隶中士、掌徒中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北周置,掌五隶及徒者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四·司隶校尉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司隶司长官,掌罪、戎、蛮、夷、狄五隶及徒者,捕盗贼囚执之事。下设小司隶上士以佐其职,领掌罪隶中士、掌夷隶中士、掌蛮隶中士、掌戎隶中士、掌狄隶中士、掌徒中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北周置,掌五隶及徒者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四·司隶校尉》。
官名。④即大宰。亦名冢宰,简称宰。相传殷朝始置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天子建六官,先六大,曰大宰、大宗、大史、大祝、大士、大卜。”郑玄注:“此盖殷时制也。”《周礼》列为六卿之一,天官之长,掌王家内外事务
五吏的合称。汉朝公、卿和州、郡、县所属的贼曹、督盗贼、功曹、主簿、主记五吏。《后汉书·舆服上》:“置门下五吏,贼曹、督盗贼、功曹,三车导,皆带剑;主簿、主记,两车为从。”
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 属于武类科目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即“板授”官员任用类别之一。版授简称版,版或作“板”。此制始于晋而盛行于南北朝。朝廷、公府以至都督、刺史均可版授官吏,所授之官有官名、俸禄,可以持版,而无印绶与实职。此制寓有安插闲散人才、绥静地方以至
官署名。即京朝官差遣院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六年(981)置,掌少卿监以下京朝官考课、注拟差遣之事。淳化四年(993)罢,以其事归审官院。官署名。宋太平兴国六年(公元981年)置京朝官差遣院,简称差遣院,
女官名。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,无定员,六品。
官名。①周朝司徒属官。《礼记·文王世子第八》: “大司成论说在东序。”郑玄注: “大司成,司徒之属,师氏也。师氏掌以美诏王教国子以三德三行及国中失之事也。”② 学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由国子祭
官名。西汉武帝时常以郎官供尚书署差遣,掌收发文书章奏庶务,后渐成定制,成为中朝常设官职,员四人,一主匈奴单于营部,一主羌夷吏民,一主户口垦田功作,一主钱帛贡献委输,分隶诸曹尚书。东汉置三十六员(或说置
佛语。亦作呼必勒罕。蒙古语音译,意为“自在转生”,或言“化身”。藏传佛教谓达赖喇嘛、班禅额尔德尼及众呼图克图、沙布隆等有行者,身故之后,皆能寄胎以神识转生,复接其前生之位号。其转生采用金瓶掣签法办理。
学官名。西晋置,掌教授书法。《晋书荀勖传》: “又立书博士,置弟子教习,以钟、胡为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