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乾隆七年(1742)设。四人,以刑部司员及笔帖式充任。掌校勘核对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海关组成部分之一。即海事部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秩正二品。宪宗时,置开平府; 世祖中统四年(1263),改上都路总管府; 至元三年(1266)给留守司印,皇帝巡狩时行留守司事,皇帝回京后复旧。十八年(1281),并为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
即月奉,详“月奉”条。按月支付的薪俸。民国时期薪俸支付的主要方式。参见“薪给制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总领行在行军诸宫之政令。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宫官。总行在行军诸斡鲁朵的政令。设官有契丹行宫都部署、知契丹行宫都部署事、契丹行宫副部署、契丹行宫判官。
州分职吏名。北齐置,见“骑曹从事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、隋初隶太常寺,掌供祭祀典礼用服饰衣冠。设令、丞。炀帝大业 (605—617)中罢。
指宰相等高级官员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夏侯玄传》:“闾阎之议,以意裁处,而使匠宰失位,众人驱骇,欲风欲清静,其可得乎?”
杂号将军名,汉置,凡将军皆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时城中唯有八九千人,光武乃使成国上公王凤、廷尉大将军王常留守,夜自与骠骑大将军宗佻、五威将军李轶等十三骑出城南门,于外收兵。”
明朝翰林院与詹事府左春坊官员考驳诸司奏本、启本行文时的加衔。洪武十四年(1381)令翰林院编修、检讨、典籍同左春坊左司直郎、正字、赞读考驳诸司奏、启,平允则署其衔曰:“翰林院兼平驳诸司文章事某官某”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