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汉朝置,为郡县属吏,即阁下所属书佐,掌文书缮写。三国沿之。晋朝特进、光禄大夫、卿、司隶校尉、太子二傅、县等皆置,员一人。南朝宋亦置。官名,汉置,又称閤下书佐、门下佐,位在门下掾史下,在小史上,掌
①武官名。《三国志·于禁传》: “及太祖领兖州,禁与其党俱诣为都伯。”《通典·兵二》引曹操《步战令》: “伍中有不进者,伍长杀之。伍长有不进者,什长杀之。什长有不进者,都伯杀之。”②行刑小吏名。《资治
见“千总”②。
官名。辽置,属北面诸厩官,掌御用马厩。其副职为尚厩副使。
官名。元至元七年(公元1270年)置甸皮局,十四年(公元1277年)定秩为正七品,二十一年(公元1284年)改隶大都留守司。掌岁办熟红甸羊皮二千余件。设大使一人为主官,管匠三十余户。
参见“钦差大臣”。
宋朝总领所干办公事简称。
官署名。① 明清地方征税机构。明初改在京官店为宣课司,府州县官店为通课司,后改通课司为税课司、局。府称局,县称司。设从九品大使一人,典商贾,侩屠,杂市之常征,汇于府州县。清朝沿置,征纳地方店铺牙贴契税
① 即“南大王院”。②即“南枢密院”。③即“宣徽南院”。官署名,辽朝置。辽太宗把中央政府分成南北两院,以辽制治契丹,以汉制待汉人。北院掌宫帐部族属国之政;南院掌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。太祖初分迭刺夷离堇
官名。清末置,为京师地方审判厅主官,见“京师地方审判厅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