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狱正管守长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原为兼差,三十四年改为专差。二人,正七品,由各司实缺小京官奏补,任期三年。掌分管两监狱卒,稽查所监人犯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原为兼差,三十四年改为专差。二人,正七品,由各司实缺小京官奏补,任期三年。掌分管两监狱卒,稽查所监人犯。
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四方地名等。《周礼·夏官·原师》:“掌四方之地名,辨其丘陵坟衍原隰之名,物之可以封邑者。”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尚膳正”,为清朝内务府所属御茶、膳房之职官。
官阶的最高一阶,自三国魏晋以后,官阶分为九品,最高的一阶为一品。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:“三师、王、二大(指大司马和大将军)、三公为第一品。”
见“华文阁”。官名,宋宁宗庆元二年(公元1196年)置。华文阁是藏书阁,内藏孝宗御制。其官有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,均为贴职,无具体职守,只供侍从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。
官署名。即鸿胪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鸿胪寺。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22年)改鸿胪寺为同文寺,以同文寺正卿与同文寺大夫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参见“
官名,辽朝置,掌监察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官名。即“车府令”。官名。唐朝车府署为太仆所属四署之一,其长官为车府署令,掌管王公以下车路及驯驭之法,从官三品以上婚葬时给驾士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太仆寺·车府属》。
周朝各级官长泛称。《尚书·周书·酒诰》:“文王诰教小子、有正、有事,无彝酒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授予羌人首领。《魏书·羌姚苌传》: “(苌)祖尉回,助魏将绊姜维于沓中,以功假绥戎校柯、西羌都督。”官名,三国魏置,柯回曾任此职。《魏书·卷九五·羌姚苌传》:“羌姚苌,字景茂,出于南安
① 官署名。隋朝行台省下置,有监一员、副监一员、丞四员。唐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下亦置,监一员、丞四员,掌舟车及营造杂作之事。唐朝将作监下亦置,有监一员、副监 (或称少监) 一员、丞一员,掌采伐木材;